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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发展需袪除假货“毒瘤”

发布时间:2016-2-24 11:10:01

只有尽快形成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合力,才能彻底铲除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土壤,电商大发展的基础才能得到进一步巩固
      今年的“3·15晚会”日前发布了一号热点投诉,多家电子商务网站均因售假被点名。截至目前,网络购物相关的投诉已经占全部投诉量的25%,成为“3·15晚会”收到的数量最多的热点投诉。由此可见,假货已成为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颗“毒瘤”。如果不采取坚决措施切除这颗“毒瘤”,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国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业就会面临自我颓败的风险。
       近些年来,尽管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日益增大,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却成了整个经济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抹亮色。然而,伴随着电商规模的不断壮大,假冒伪劣产品也逐渐成为阻碍电商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网购的正品率尚不足六成,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万多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比达到92.3%。
       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在电商中屡禁不止,与网络交易平台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缺失、信用评级存在缺陷有着很大的关系。一些网络平台商为了争夺客户数量,盲目追求增长速度,对证照不全、信用缺失的网店也故意“网开一面”,导致准入门槛过低,鱼龙混杂现象泛滥;由于电商平台上的物品只能通过商家上传的图片和宣传文字来作判断,这就造成了网购消费者无法直接接触物品来判断商品的真伪,给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网络以可乘之机;而目前由消费者主动评级的制度也导致“水军”横行,信用评级扭曲失真问题突出。此外,政府监管部门多头管理、职能不清导致互相推诿、处罚不力,增大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电子商务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尽快袪除假货泛滥这颗“毒瘤”。对政府而言,应该尽快完善电商监管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电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对电商平台和网店而言,则应该严格网店的准入标准,严守诚信经营原则,努力实现“双赢”。同时消费者也要在网购中保持理性,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只有尽快形成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合力,才能彻底铲除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土壤,电商大发展的基础才能得到进一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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